湖北日报讯 (记者王婧)10月15日,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,解读襄阳、宜昌、荆州、荆门沮漳河流域保护协同立法。9月26日,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了襄阳市、宜昌市、荆州市、荆门市沮漳河流域保护条例,将于明年1月1日起同步施行,开创了针对我省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二级流域片区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先河。
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文金介绍,四地条例以制度协同为导向,在规划管控、保护目标、防治措施、执法尺度、保障监督、区域协作等方面实现协同,充分凝聚协同保护合力。
此次协同立法将推动《湖北省域战略规划》落实落地作为重要目标,将战略规划相关要求和精神细化为具体措施,凸显规划的引领作用。坚持“四水共治”,将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理念贯穿协同立法全过程,以流域为单元,以综合治理为着力点,统筹上下游、左右岸、干支流、水陆域,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、水安全保障、水污染防治、水生态修复“四水共治”,切实守牢水安全、水环境安全底线。
针对问题立法,以立法解决问题。四地坚持精准施策,对沮漳河流域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,开展精准制度设计和有效制度供给,有针对性地对断面水量控制、生态流量泄放、水旱灾害防治、水产养殖尾水治理、总磷污染控制、森林湿地保护修复等作出明确规定,提出一系列治理措施和方法路径。